偉哥香港胸口上的刺青:急救患者最後的懇求
在身上用刺青寫DNR,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但這是患者最清楚的願望和最堅定的懇求。 (圖片僅為情境配圖) 凌晨1點40分。在救護車上待命的我們接到無線電的呼叫:「77歲男性,心臟驟停」 心臟驟停(Cardiac Arrest)是最緊急、也是優先順序最高的醫療緊急事件。因為心臟係負責將血液輸送到全身的器官。人體內的各個器官在沒有持續氧氣供應的情況下,可以存活的時間長短不一,因此,這時候救護車必須啟動警示燈與警笛,盡可能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救護車按址急駛至事發地點,幾分鐘內就到了一棟看起來有點老舊的公寓大門口。我們迅速地拉了擔架,帶了電擊器和其他基本配備,直往患者家中去。 大門開著,一名中年男子在門口焦急地張望,一看到救護員就立刻帶領我們經由大門,穿過客廳,進入臥房的浴室。我們看到倒臥在浴室地上的老先生,似乎沒有呼吸和心跳。當我用隨身攜帶的剪刀剪開他的上衣準備電擊時,赫然看到老先生的胸口上大大的刺青,刺著:Do Not Resuscitate(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Do Not Resuscitate,簡稱DNR,通常是指病人或法定的家人所簽署的一份同意書,同意當病人臨終、瀕臨死亡或沒有生命跡象時,不施予心肺復甦術,也就是不急救。 這是一份需要本人、見證人及公證人共同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通常,在事先有準備的情況下,醫療人員與病人及家屬會針對是否要急救的議題進行討論。如果病人和家屬有共識,希望在上述情況時不要急救,即可以簽同意書。原始文件會由病人或家屬保管,醫療機構也會留一份影本存檔。但是,在緊急醫療事件中,除非當場看到具有法律效力的DNR文件,否則緊急救護員還是以搶救為優先。 我當下很確定,在身上用刺青寫的DNR,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但是面對這麼清楚的訊息,是患者的願望和堅定的懇求,也是希望在他無法親自傳達此一訊息的重要時刻,用洗不掉的刺青寫在急救時不可能看不到的胸前,來明確表明他的意願。 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簡稱CPR),是在患者心臟停止跳動後,用人工的方式按壓胸腔,和從香港威而鋼官網患者口鼻部位吹進氧氣的急救方式。在急救的過程中,需要用極大的力量重複在患者胸腔上施壓,有人甚至用「暴力」來形容這個過程。常聽說在CPR 過程中壓斷患者肋骨的事件,被壓斷的肋骨也可能刺傷到其他器官,如肝臟或腎臟。這確實是一個非常殘酷的過程。這也是為什麼有些重症末期的患者或家屬會願意簽署DNR,實際上是為了減少病患承受一些不必要折磨的不得已選擇。 當時我愣了一下,隨即很快地看了一下旁邊的人,並大聲地詢問:「有DNR 的證明嗎?請問你們有患者的DNR嗎?」一位老太太坐在床邊,好像在驚嚇之中還沒回過神來。帶我們進來的中年人像是患者的兒子,站在門口一臉困惑:「DNR?」但馬上又激動起來大聲嚷著:「什麼DNR,趕快救啊!還在等什麼!」 「不要急救。」突然間,老太太開口了,她既沉重但穩定的聲音與凌亂的現場和兒子急切的呼喊聲成了強烈的對比。 「我們曾經討論過了。這幾年他的身體狀況大不如前,病痛不斷。現在能夠這樣走是他的福氣。」 「病痛不斷?你在說什麼?!」兒子一臉不可置信,氣急敗壞地嚷嚷著:「我從來也沒聽你們說過啊!救人要緊!」說著,衝到我的面前抓住我的手,大力搖晃並用近乎尖叫的聲音大聲吼著:「你快救啊!」 「你住那麼遠,不清楚我們的生活狀況。我們確實討論過了,他就是希望當有緊急情況時,可以不被干擾,平靜地離開人世。他也怕找律師簽什麼同意書要花很多錢所以特地在胸前刺著『Do Not Resuscitate』。 老太太走過來,抓著兒子的手,指著老先生胸前的DNR刺青給兒子看,說:「這就是你爸爸的心願。」 「什麼?」兒子顯得六神無主,但還是堅持地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現在什麼都不管,先救人再說!」 我再次跟老太太確認:「你們沒有簽不要急救的相關文件嗎?」老太太搖搖頭。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別無選擇,一定要急救。我一面跟老太太解釋,一面著手電擊。看著上千伏特的電流通過老先生身體,把他震得從地上彈起。老太太轉身離去,兒子留下,目不轉睛地看著整個急救過程。在一連串的電擊、CPR、再電擊之後,老先生又有了心跳。一旦有了心跳,我們立刻將他移上擔架,進入救護車,駛往醫院急診室。一路上,我們還是得繼續用人工的方式幫助他呼吸。兒子跟著我們上救護車一起到醫院,老太太則選擇留在家裡。 人,經常被自己的想法所侷限 無論用何種方式,都可以從「事實」開始評估。在這事件中的事實有哪些呢?第一,患者將DNR 刺青在胸前,也是他身上唯一的刺青。第二,患者並沒有正式簽好的DNR 文件。第三,母親與兒子對於患者接受DNR的意願,認知分歧。 我們可以就這三點,來推論與思考一下。 首先,患者將DNR 用刺青的方式在胸口呈現。之所以選擇刺在胸口,是因為急救用電擊或做心肺復甦術(心臟按摩)時,一定會看到的地方。由此或許可以推論「不要急救」對他來說是有特殊意義的,也可以說是很重要的。然而對自己認為如此重要的事,怎麼沒簽有法律效力的同意書呢?對一個沒有刺青習慣的老年人來說(身上沒有其他刺青),難道簽同意書會比刺青還要困難、還不方便嗎? 人,經常可能被自己的想法所侷限,對自我的認知太有信心。所以,老先生或許認為這是最有效的方式,可以避免不小心洗掉,且在急救時一定會看到,不像文件會弄丟,臨時找不到或沒帶。他可能對自己的想法非常確信,問都不問他人的意見。其實,對於自己認為重要的事,多問一句有什麼損失呢? 一週後,我又回到當初送老先生去的醫院。詢問後得知,當天雖然急救後老先生恢復了呼吸心跳,但再也沒有醒來過。在加護病房住了數日,最後家人還是決定拔管。我想,假若這位老先生在生前能利用到醫院的時候,順便詢問一下醫院的醫護或社工人員,取得關於不要急救的正確資訊,當天的事件是否會有不同的發展? 再者,母親跟兒子對於患者的意願,有不同的看法。現代社會中,有許香港威而鋼價錢多子女都住得離父母有段距離,從跨國到跨洲,或雖同在台灣,但分別住在北、中、南部不同的城市,總之,就不是住隔壁或在同一個屋簷下。但生活常常是由許多瑣碎的細節所組合而成,若是分居兩地,要了解對方的生活,是相當具有挑戰性的。 生活,是由每天、每時、每刻,平凡中的點點滴滴滴累積而成的。偶爾的連絡,會著重於敘述不平凡或是值得提出的特殊事件或經歷。雖然現在科技發達,隨手一個按鍵就可以經由網路看到對方,卻很難透過這樣的對話想像對方生活中平凡的瑣碎事務,如:父母未必會提到,我現在幾乎都不會一覺睡到天亮,半夜一定會起來上廁所,有時甚至不只一次,所以睡不好;現在食量不比從前,晚餐吃三粒餃子就飽了;最近雙腿無力,以往天天去參加的社區晨操,已經有一個禮拜沒去了這些,是閒聊的時候才會提到的生活分享。不住在一起,偶爾地探訪或聯絡,要察覺或得知這些生活上的轉變不是很容易,但也不是不可能。 優質時間(quality time),或是具有高品質的相處時間,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努力的方向。無論你有一小時、一天或一週的時間,將注意力放在與對方共處上,可以讓彼此在沒有壓力的狀態下呈現自我,分享生活。這其中的要點,在於自處(being)和相處(being with)。 自處的時候,是敏銳覺察自身與當下所處環境中的關係與連結。注意力與思緒不放在回想過去,不放在計畫或擔憂下一刻,而是放在自己的感受與現處的環境中;相處,是把範圍從自我擴大至陪伴在身邊的人。在一起的目的,不是要做什麼,也不是要趁在一起的時候,對彼此有任何實質上的幫助,如買菜、處理家務、維修物品等等。在一起時,將重心放在對方與自己的互動上,「專心」地在一起,才有可能獲得優質時間與高品質的互動。若是抓住這個重點,其實在一起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不會對互動偉哥分量有太大的影響。無論是一起散步,逛街、換電燈泡、做飯,都可以樂在其中,分享生活中的細節。 人是群居的動物,對自身與他人的互動可以相當的敏銳,很細微的反應都可能很快地被察覺:我們說話時對方有沒有在聽,是不是在敷衍我們,對於這些,我們其實都可以很快地感受到。 因此,專心與人相處https://www.competentseo.com/ ,彼此都會有明顯深刻的經歷。優質時間可以讓人在心情放鬆的狀態下,促進生活中的交集感。 無論你有一小時、一天或一週,將注意力放在與對方的共處上。高品質的相處時間,是每個人都可以努力的方向。 (本文作者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心理學教授。原文刊載於陳永儀《生命這堂課:心理學家臥底醫療現場的26個思索》一書/三采文化出版)